发布日期:2021-11-23 16:35:41 信息来源: 创新创业指导处
鲁工信创〔2021〕260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第15条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先进县(市、区)”综合评价工作。按照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和真实反映“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水平的原则,经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统一采集评价数据、反复征求核对意见、组织专家论证推荐和评价结果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西海岸新区(依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请示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办、管委办《关于统一新区对外名称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前期公示的“青岛市黄岛区”名称更换为“青岛西海岸新区”)为综合评价前三名。现予以公布。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