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6 16:05:45 信息来源: 绿色发展推进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动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1〕268号)》要求,现组织我省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等20个行业。

二、申报条件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符合要求的相关行业企业可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附件1)。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企业和行业协会向一个部门提供即可。

(二)初审。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严格按申报条件审核把关。于2021年12月4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报告及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附件2)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发展推进处,邮编250011)、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邮编25001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gxtls@shandong.cn。附件1、附件2请关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复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遴选评定我省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名单。

(四)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发展推进处,陈 亮 0531-51782679;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于晓燕 0531-51792366,18953212478。


附件1-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docx

附件2-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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