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29 16:07:13 信息来源:轻工纺织产业处
近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共同组织开展的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结果公布。我省共有58个集体和个人入选,总数居全国第三位。其中,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12个,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44人,全国纺织工业先进工作者2人。
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5年一次,旨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在全国纺织行业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是全国纺织系统的最高荣誉。被授予“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全国纺织工业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受表彰对象都先经县、市、省三级工信与人社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方式产生,再由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