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严防节后企业集中复产复工安全隐患

发布日期:2021-02-23 14:56:29 信息来源:滨州市工信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近日,滨州市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抓好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等工作。

《通知》指出,春节过后,各类工矿商贸及建筑施工等企业陆续复产复工,人流、车流、物流繁忙,天气风干物燥,火灾风险增大,且春节长假刚过,极易产生“松口气”“歇歇脚”的麻痹松懈思想,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3月初,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安全生产进入关键时期。

《通知》要求坚持以自查、督查、互查、驻查“四查”为总抓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各行业企业对车间班组、设施设备、罐区仓库、工艺流程及外来施工队伍管理等个部位、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帐,严格落实每半月向县级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异地执法,抽调有关专家和技术骨干参与检查,做到凡检查必执法、凡违法必处罚、凡处罚必公示。滨州市委市政府成立的10个督导组2月18日开始继续深入各县市区和企业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风险高、隐患多、最不放心的重点企业派驻懂技术、精业务驻企督查员,指导企业排查风险隐患,帮助企业制定针对性、有效性管控措施。

针对节后各类企业复产复工集中的问题,《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抓好复产复工安全培训,做好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复产及停产期间主要安全措施清单》(试行)要求;对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没有安全保障的,不能盲目复产复工;对不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责令企业推迟复产复工时间,完善措施,直到问题整改到位;有计划、有预案地组织实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复产复工,严防集中复产复工增加风险隐患、引发事故。

根据《通知》对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将突出危化品领域“两重点一重大”,聚焦开停车、试生产、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加强安全管控,严格执法检查;加强石油天然气开采企泄压放空设施、消防设施、防爆工具定期安全检测,严防井喷、火灾、中毒等事故;盯紧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严格运输、储存、销售等各环节安全监管等。

字体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 微博
打印
  • 打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