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15 11:54:33 信息来源: 数据产业推进处
为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24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对2019年、2020年度经认定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开展了评估工作,经园区自评、市局初审、专家复审等程序,拟确定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园等47家园区通过评估,现予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联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
公示期:2021年4月15日—22日
电 话:0531-51782723
邮 箱:cytjc@shandong.cn
附 件: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评审公示.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