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标题
    关于加快落实山东省公共领域用车的建议
  •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 建议编号
    20210105
  • 承办单位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日期
    2021-05-17

关于加快落实山东省公共领域用车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1-05-17 10:38:32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山东省公共领域用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加快落实山东省公共领域用车的建议中,对公共领域采用新能源汽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汽车产业链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和推广应用模式的创新,实现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对我省推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中的重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如何加快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研究。我厅将积极落实有关建议内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将其作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给予重点鼓励扶持。先后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22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35号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25年)》等政策文件,对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进行了全面规划部署,较好地促进了该产业的健康稳妥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成效显著。我省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26家,其中整车企业8家,截止2020年底累计生产新能源汽车40.9万辆。目前,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40万辆。积极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报国家奖补资金。自2017年以来,我省(不含青岛市)共组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6批次、8家企业(共计38家次)、上报并通过国家新能源汽车平台审核4.47万辆,较好地推动了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二是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初具规模。目前全省已建成加氢站14座,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位,日供氢能力达到9000公斤。推广示范运营车辆652辆,运营总里程超过600万公里。特别是济南、青岛、潍坊、济宁等市,针对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出台了政策性文件,解决了加氢站行业监管、选址、经营许可、建设运营补助等实际问题,为全省乃至全国加氢站建设管理探索了经验。积极出台地方标准。目前,我省已出台《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运营规范》等地方标准9项,数量居全国首位,并已立项《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空气过滤通用要求》等4项地方标准。已发布企业标准50余项,涉及氢气制备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及运营维护等多个方面。

三是配套充电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保障,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省采取有力措施,在争取国家支持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以及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系统建设,较好地推动了“车、桩、站”协调发展。目前,基本实现以高速公路为骨干、高等级公路为支撑的跨城际电动汽车出行保障网络,到2020年底,我省建成各类充换电站3920余座、充电桩3万多个,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单位内部、高速公路等主要场所覆盖率逐年提升。

您提出的公共领域用车,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以及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领域用车。下一步,我省将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好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一、积极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直13个部门,下发了关于转发工信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0〕159号),要求各市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积极推动城市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租赁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出租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更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环卫、邮政快递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0%。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达到20%。重点区域机场新增及更新场内用车电动化比例原则上应达100%。促进新能源汽车重型货车推广应用。

二、积极引导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稳妥发展。落实我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力争通过10年努力,打造“中国氢谷”“东方氢岛”两大品牌,培育壮大“鲁氢经济带”(青岛—潍坊—淄博—济南—聊城—济宁),建成集氢能创新研发、装备制造、产品应用、商业运营于一体的氢能与燃料电池示范区,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氢能产业发展高地。2020年到2022年,聚集100家以上优势企业,燃料电池发动机产能达到2万台,燃料电池汽车产能达到5千辆,累计建成加氢站30座,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产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一是坚持龙头带动,推动聚合发展。充分发挥潍柴集团氢燃料电池国家创新中心作用,加强研发一批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在我省健全氢燃料电池8大关键零部件产业链及整车生产、检测机构。二是坚持需求导向,加强产品研发。面向城交、高速、矿山、港口、码头、厂区等不同场景,重点组织研发适合多场景的燃料电池汽车。三是坚持项目引领,支撑行业发展。全省现有重点项目60个,总投资额395.3亿元。其中,已开工建设的有32个,开工项目总投资170.6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分期分批抓好项目落地,待全部项目投产后,将对我省氢能产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为早日实现我省碳达峰目标、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支撑。

三、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为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2020年7月,全国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首站启动仪式在我省青岛举行。为了扩大新能源汽车下乡成果,11、12月,我省分别在济南、潍坊举办了2场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启动仪式。同时,还举办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累计参加活动的企业有 60多家、近100种产品。我省经验在全国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工作总结大会上作为典型发言。

2021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稳定增加汽车消费,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今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将继续联合组织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推广应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公共领域用车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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