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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5-31 14:26:07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参与省地炼整合县区进一步明确支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结合省有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财政税收方面的支持政策
为均衡项目转移地区间利益分配,促进产业优化布局,我省于2018年建立了“飞地”项目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对项目转移投产后3年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县分成部分,由转出地与转入地政府按一定比例分享。2019年,为推动裕龙岛项目尽快落地,烟台市主动提出加大税收留成让渡幅度,将分享期限由3年延长至10年,分享比例确定为前5年转出地和转入地按6:4分成,后5年转出地和转入地按4:6分成,更大程度保障阳信等转出地原有税收留成利益。提高税收留成比例涉及财政体制问题,若单独对某类地区出台特殊财政体制,不利于维护财政体制的统一性,且易引起其他行业政策的攀比,不宜实施。下一步,我省将加大对阳信等参与省地炼整合地区的支持力度。一是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资金,对产能退出的县(市、区)“三保”等基本支出缺口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综合采取重大技改贴息、智能化技改奖补、新产品保险补偿、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园区奖励等多种政策,对阳信等参与省地炼产能整合的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其调整经济发展结构,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综合考核中指标基数的调整
近年来,我省推进的地炼、钢铁、焦化企业落后和低效产能的政策性关停和整合转移,对有关市、县经济指标带来一定影响。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在各市2020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对受政策性淘汰关停影响的企业(产能)进行系统摸底,并广泛征求16市意见,致函省统计局对部分市相关指标据实进行核算调整,剔除包括地炼整合等因素对地市综合考核造成的影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坚决”部署,加快淘汰落后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壮大新动能,同时,积极建议省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全面、客观反映地方工业经济发展成效。
三、关于总量指标的支持政策
对于能耗指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的《全省地炼企业产能整合转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产能整合转移腾出的能耗总量指标全部留给转出地,优先用于相关企业转型发展项目。对用水指标,由于水利部把我省东营、德州、滨州等地划定为黄河干流超载区,省水利厅在《关于加强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治理的通知》中提出对超载地区严格执行取水许可限批政策,但同时也提出,对涉及民生和高质量发展项目,比如合理地新增生活用水、脱贫攻坚项目用水以及通过水权转让获得取用水指标的项目用水,通过进行严格地水资源论证,可以新增取水审批。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督促有关市落实省政府的有关政策,对有关企业的转型升级项目能耗指标存有缺口的,将联合省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分析,符合条件的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同时,结合地方实际,大力推动水资源超载地区的节水工作,积极推动水权转让,提高用水效率,盘活用水存量,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和优化配置,为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增用水需求提供水资源支撑。
四、关于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2020年我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060家,同比增长21.6%,实际使用外资176.5亿美元,同比增长20.1%,增幅高于全国15.6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国利用外资前六大省市中居首位。同时,我省创新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线下转线上”,先后组织“重点外资项目签约开工仪式”“儒商青企会”“山东与世界500强连线”等重大活动,形成了山东招商引资的品牌优势。下一步,省商务厅将根据地炼产能整合转移情况,指导各市用好淘汰旧动能腾挪空间,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人才等方面优势,加大转型升级项目的策划力度,利用“选择山东”云平台和重大活动中推介,大力实施“双招双引”,推动石化产业链优化提升。一是精准招商。支持有关市和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建立精准招商载体资源库、项目资源库、客户库及目标企业库,谋划和制定高水平精准招商行动计划。二是产业招商。深入研究国际石化产业发展趋势和跨国企业投资方向,深入分析产业链优势和短板,着力抓龙头、引总部、聚相关,形成上中下游协同配套的产业集群,实现“产业链”、“供应链”招商。发挥我省地炼企业的规模、品牌、人才和市场优势,积极对接行业上下省外、国外企业,吸引来我省投资配套项目,发展关联产业。三是专业招商。引导各市整合招商力量,组建专业化、市场化招商队伍,推行公司化招商,构建境内外招商引资网络。鼓励和支持各地综合运用资本招商、基金招商、混改招商、专题招商、以商招商、网络招商、商协会招商、行业对口招商、代理招商等灵活多样的多元化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