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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6-01 10:24:03 信息来源: 民爆器材管理处
为加强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单位的管理,实现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目标,8月至9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及相关市级禁化武办,开展对全省已宣布的监控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随机抽取的18家监控化学品企业。主要检查企业:1.是否存在故意漏报、误报、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或者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行为。2.是否存在未经生产特别许可新建、扩建或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 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的行为。3.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监控化学品的行为。4.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生产监控化学品的行为。5.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行为。
二、 检查名单
1.山东恒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
4.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
5.青州市鹏飞化工有限公司
6.寿光祥铭化工有限公司
7.荣成市化工总厂有限公司
8.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潍坊晶润化工有限公司
10.潍坊惠丰化工有限公司
11.山东昊邦化学有限公司
12.山东旭锐新材有限公司
13.青岛扶桑精致加工有限公司
14.淄博东方易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15.山东昌邑家园化工有限公司
16.山东禹城大禹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7.山东寿光增瑞化工有限公司
18.山东方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检查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