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30条”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设立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首期规模10亿元

发布日期:2021-06-18 08:30:41 信息来源:济南市工信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近日,济南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创新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6月16日下午,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济南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张向东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四个方面。一是强化问题导向。《实施意见》聚焦政商关系、民营企业权益保障等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土地、人才、金融等要素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服务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从破解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二是注重探索创新。《实施意见》对标先进省市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济南实际,体现“济南特色”,谋划提出了建立“民营企业100强”发布制度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表彰制度、设立市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若干创新举措,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三是力求务实管用。《实施意见》聚焦八个方面问题,提出了30条具体的政策措施“干货”,任务明确,要求清晰,并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以便全市上下统一认识,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分内之责,加快推动政策措施落地实施,惠及广大民营企业。四是坚持有机衔接。《实施意见》注重与上级文件的有效衔接,与济南市现有政策的有序衔接,力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质增效,让民营企业有更大获得感。

《实施意见》全文共6600余字,主要围绕畅通市场准入和退出渠道、提升民营企业转型发展能力、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等8个方面,提出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30条具体政策措施,并要求各区县(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意见》,制定落实细则或办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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