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专 题>党风廉政建设>典型案例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李少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日期:2021-07-21 08:41 浏览次数: 字体:【

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少华简历:

李少华,女,汉族,1954年7月生,江苏邳州人,本科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等职。1997年5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01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02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06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厅级检察员;2009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2013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013年3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7年2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2018年2月退休。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