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05 15:11:13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处

鲁工信法规〔2021〕134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对《关于印发<山东省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经信软〔2016〕58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工信发〔2019〕3号)、《山东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科工办〔2020〕19号)三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统一编号

有效期

处理结果

1

关于印发《山东省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经信软〔2016〕587号

SDPR-2016-0040007

2017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宣布废止

2

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工信发〔2019〕3号

SDPR-2019-0040002

2019年6月6日至2021年6月5日

宣布废止

3

山东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科工办〔2020〕19号

SDPR-2020-0040003

2020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28日

宣布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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