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122家企业获评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发布日期:2021-08-06 09:03:03 信息来源: 烟台市工信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近日,省工信厅公布2021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烟台市有122家企业榜上有名,上榜数量居全省第二位。其中,有117家企业获评2021年度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企业获评2021年度通过复核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截至目前,烟台市累计拥有343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按照《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范。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要满足规定的基础指标、专项指标和优先指标等申报条件,每年开展一次申报和认定。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未申请复核或经复核未达标的企业,取消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为积极引导烟台市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道路,今年以来,烟台市先后出台了《关于振兴县(区)域经济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等政策,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形成了强有力的扶持政策。下一步,市工信局将认真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跟踪指导服务等工作,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加快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市场占有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促进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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