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8-09 09:13:44 信息来源: 山东省政府网
山东民营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出炉
不搞“一刀切”,涉企政策调整设置合理过渡期
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山东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在《规划》中,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健全公平竞争制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被放在八大任务之首。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政策措施的同时,我省将建立政策实施后评估机制,完善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为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坚决不搞“一刀切”。
“十三五”时期,山东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截至2020年底,全省实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169.8万户,比2015年年底增长94%,民营经济作为宏观经济蓄水池、稳定器的作用凸显,创新创业蓬勃发展,转型升级成效显著。但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多数仍处于产业链中下游、产业层次中低端,发展短板比较突出,普遍缺乏规范的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架构,部分企业主业不聚焦、目标路径不清晰,创新动力、创业活力不足,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仍需付出巨大努力。
山东明确,“十四五”时期,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和乡村振兴、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现代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向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瞄准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瓶颈、激发民营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实施健全公平竞争制度、着力提升创新能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八项重点任务,同步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扩面提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上云用云”提升、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企业家培育提升、营销渠道拓展、信贷产品创新、企业上市培育等八项重点工程。
山东将推动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智能匹配,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企业“一键获取”,对普惠政策实现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对竞争性政策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同时,将建立政策辅导制度,各级各部门出台涉企政策时,同步发布实施细则,及时受理企业政策咨询、投诉建议。对民营企业实施的各级重点项目、双招双引项目,各部门实行主动对接、动态跟踪、全程服务,并加强市场化供需对接,推动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高效配置。
先行先试地区也将获得更好的政策环境:山东将制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建设方案,针对各县(市、区)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在优化发展环境、开展招商引资、鼓励创业创新、培育企业成长、解决融资用地人才等要素难题,以及加大政策、机制、资金、组织机构等方面扶持力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成效突出的予以重点支持,引导各地探索创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发展到1500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5万亿元左右。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60%以上。全省中小企业数量发展到450万户,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新增1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