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软件名园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2- 10- 10 16: 33: 27 信息来源: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软件产业园区高端化、品牌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支撑构建“两名城带多名园、百名企育千名品”发展格局。日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山东省软件名园建设管理办法》。

一、工作背景

软件是信息技术之魂、网络安全之盾、经济转型之擎、数字社会之基,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软件产业具有集聚发展的典型特征,软件产业园区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创新高地。工信部为引导各方加大资源要素投入,提升园区建设管理水平,启动“中国软件名园”建设工作。为对上承接中国软件名园培育,争取国家战略扶持,对下引导优势资源高效集聚,推动园区扩容提质,山东省计划培育建设一批省级软件名园,相关工作已纳入《山东省“十四五”制造强省建设规划》《关于加快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同时,原省级软件产业园区相关管理办法因设置不适当的行政处罚事项,已于2021年废止。为落实名园建设工作部署,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启动了《山东省软件名园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二、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建设条件、组织程序、管理考核和附则5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实施目的、基本要求和责任单位。

第二章建设条件,规定了省级软件名园建设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并对综合型、特色型名园分别设置了相应指标。

第三章组织程序,规定了园区申请、地市初核、评估考察、公示公布等程序。

第四章管理考核,对各方的管理责任进行了约定,并明确了撤销资格的若干情形。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解释部门及有效期限。

三、主要原则

(一)突出高端化发展,打造综合园区品牌。瞄准创建中国软件名园的更高目标,引导产业基础雄厚的地市和园区,集聚要素资源,突出示范引领,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园区品牌和产业名片。对综合型名园各项量化指标提出较高要求,要求已建成用于产业发展的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年软件业务收入不低于50亿元;纳入国家统计监测的软件企业数量不少于100家;软件从业人员数量不少于5000人。

(二)突出专业化发展,培育特色软件名园。引导各地根据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围绕特色领域精耕细作,建设一批产业基础较好、专业优势突出的软件名园。特色领域包括基础软件、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游戏动漫等领域,要求已建成用于产业发展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年软件业务收入不低于20亿元,其中特色领域软件业务收入占比不少于30%;纳入国家统计监测的软件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软件从业人员数量不少于2000人。

(三)突出规范化发展,健全园区服务机制。对园区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管理科学规范,要求具备专业的管理机构、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机制。二是创新体系完善,要求建有不少于3家省级(及以上)软件相关的创新平台,形成产用协同的产业创新生态。三是服务设施健全,要求在技术开发、检验检测、金融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养等方面具备培育骨干软件企业和孵化中小软件企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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