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度全省监控化学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3-30 09:10:00 信息来源: 安全生产处

根据山东省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全省监控化学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

本次检查按照“强监管、减干扰、促规范”的原则,针对省内所有宣布的监控化学品企业,确定检查任务及抽查比例,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5%,其中对高风险监控化学品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

为落实差异化管理要求,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运用信用风险分类对抽查对象进行抽取,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处(省禁化武办)执行。

二、检查人员

检查对象名单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灵活采取多种方式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开展抽查。抽查工作中,如有需要,也可通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局派员加强检查力量。

三、检查时间

本次抽查工作,从2022年3月31日开始至2022年10月31日结束。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四、抽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内容是:1.是否存在故意漏报、误报、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或者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行为;2.是否存在未经生产特别许可新建、扩建或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的行为;3.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监控化学品的行为;4.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生产监控化学品的行为;5.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行为。

五、抽查流程

(一)制定检查工作计划。按任务要求,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合理制定检查工作计划,通过平台抽取检查企业名单。

(二)合理匹配检查人员。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计划,由系统随机匹配,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检查人员,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其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三)规范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实施检查前,要提前告知被检查对象做好材料准备工作,检查过程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打扰。

(四)审慎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况严重、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检查人员要根据检查情况,按照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要求,将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

(五)检查结果后续处理。检查中,对不配合检查情况严重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的做好后续跟踪处理。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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