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泥粉磨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日期:2022-04-13 16:42:45 信息来源: 原材料产业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门决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省水泥粉磨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集、听取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2月23日,征求省发展改革委、中国水泥协会粉磨分会、省建材工业协会、省水泥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意见建议,根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山东省水泥粉磨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二、征求地市建议。3月3日至3月9日,征求了1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意见建议,对各市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吸收采纳。

三、广泛征求社会意见。3月4日至10日,在厅网站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电话、传真、邮箱、信函等各个渠道收到的合理意见建议予以吸收采纳。

四、组织专家专题论证。2022年3月9日,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省建材工业协会、省水泥行业协会、中联集团、山水集团、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等单位的专家和管理人员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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