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标题
    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的建议
  •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
  • 建议编号
    20220408
  • 承办单位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日期
    2022-06-13

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2-06-13 9:24:00

赵滨代表:

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837号代表建议《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国建设经济强国的重要力量,是支撑我省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动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们于2020年,经过全面调研、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平性审查等环节,研究出台了《山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

一是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标准条件》将参与中外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管理创新等项目,制定重点行业规划、重要经济政策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获得表彰奖励等条件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条件,引导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工作实践,提升自身素质;同时,也将论文、课题等传统条件列为评审依据,为学术研究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晋升路径。从实践上看,经济系列职称申报人员与通过人员数量均较为稳定,尤其是正高级经济师,通过人员数量由2019年的14人增长到2021年的149人,为高水平人才职称晋升打开了“天花板”。

二是着力强化对学术造假的监管与打击。在职称评审中,我们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了严格要求,明确提出:申报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且5 年内不得参加评审;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和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坚持“六公开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提报的各类信息进行全面公开,确保推荐公平公正。

此外,今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职称申报部分重要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进一步统一了各市职称申报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践、科学评价”“以用为本、服务发展”等原则,以促进新时代人才发展为目标,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客观公正评价经济专业技术人员,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开新局”提供人才支撑。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06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工信厅人事处,0531—5178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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