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
创新(2022-2025年)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2-08-15 08:38:37 信息来源: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鲁工信非公〔2022〕177号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工商联;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银保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促进我省大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聚焦创新引领,推动大中小企业携手提升研发及成果转化能力

1.加强协同创新。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为抓手,推动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积极承办全国智能制造专题赛,进一步激发创新潜力,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省内大型企业依托双创示范基地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建设创新联合实验室,与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瞄准“十强产业”重大发展方向,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组建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开展重大科技创新攻关,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和话语权。(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各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相关部门落实,不再列出)

2.共享创新资源。支持省内大型企业依托创新平台,加大创新资源开放力度,共享使用研发测试环境基地、研发仪器设备及软件开发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开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提供创新券补贴。推动省属企业加强与中小企业合作,向中小企业共享创新资源和产能资源。(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发挥产学研深度融合联合工作机制作用,征集并推介年度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点发展领域,面向中小企业广泛征集创新技术需求,建立需求信息库,支持中小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承担我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任务,开展协同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开展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分类分级评估入库,充实高价值成果库,免费对中小企业开放。推动实现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院所成果的模糊匹配,提高技术交易成交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提升工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省属企业采购“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产品,对中小企业的创新产品在符合政策的情况下优先采购。(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标准和专利应用。引导省属企业联合有实力的中小企业积极参加标准制修订工作,协同产业链上下游,提出并制定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制定加强省属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升省属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能力,引导企业围绕产业链开展专利布局。推进实施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计划,鼓励省属国有企业采取或参照“专利开放许可”方式,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许可。(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绿色创新升级。实施“两高”行业能效改造升级,发挥能效基准水平倒逼和标杆水平引领作用,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推动“两高”行业节能降碳绿色转型。支持省属企业优化采购标准,优先采购具有节能减排技术的产品,深化低碳发展理念,提升全产业链整体绿色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山东省工商联所属商协会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行业质效,推动大中小企业携手提升产业链韧性及竞争力

6.协同突破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加强省属企业强基补链,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支持省属企业申报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等产品基础再造工程项目。针对产业链断点堵点卡点问题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难题,加快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工程,鼓励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强化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全方位推动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为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造良好环境。(省科技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省内大型企业依托双创示范基地、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立开放共享的良好生态,确保创新创业项目及中小企业获得产业资源支持。建设一批科创基地,聚集优质科创资源要素,引领产业转型发展,打造山东国资科创品牌。强化企业战略资源整合能力,聚焦主责主业,配置关键资源和核心技术,布局完整产业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中小企业配套支撑能力。做好标志性产业链“链长制”推进工作,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供需协同、良性配套。积极推荐位于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产业化应用、能够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的企业参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750家左右。通过“创新服务券”财政补贴助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创新发展,围绕创新和技术、数字化赋能、工业设计、市场开拓等方向提升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打造融通发展区域生态。结合各市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等因素,统筹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的现代化产业发展格局。实施产业集群能级提升工程,以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为牵引,按照区域相邻、优势突出、组织有力等原则,加快推动产业链群规模化发展,提升优势产业集聚能力;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开展省级特色产业集群综合评价;支持有条件的集群参加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市场导向,推动大中小企业携手提升供应链拓展能力

10.加强供应链供需对接。实施产业链稳链固链工程,重点围绕11条标志性产业链,细化完善产业链“1个图谱+N张清单”,聚焦缺失和薄弱环节,实施“一链一制”“一链一策”,全面提升产业生态质量。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卡位入链工程,开展“链主企业行、标杆企业行、产业集群行、高校院所行、融资机构行”等专题活动,组织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专场对接,每年推动2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与“链主”企业建立起紧密合作关系,带动各市开展50场左右专场活动,更好推动大中小企业共同提升、协同发展。推动省属企业与中小企业进行对接,促进双方深化交流,开展供需合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供应链合作机制。发挥山东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联盟资源集聚作用,依托11条标志性产业链链主企业,完善合作交流机制,逐链开展携手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引导征信机构为大企业提供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风险管理服务。支持省属企业完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利益共享机制,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局面。完善省属企业供应链预警机制,与中小企业共同提升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数字驱动,推动大中小企业携手提升数字赋能水平

12.发挥大企业数字化带动作用。支持省内大型企业建设并开放数字化应用和工业互联网等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多种解决方案。鼓励大企业率先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创新,支撑全业务数字化转型,研发满足不同行业场景需求、开发使用便捷、成本低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降低中小企业创新转型成本,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提升。支持有关省属企业打造领先的“云网边端协同+安全”的软硬一体化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快速技改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大会的影响力,吸引更多外省优质数字化转型供应商为我省中小企业服务。开展“数字蝶变”活动,切实提升万名数字专员进企服务成效,聚焦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设备上云等数字化改造的重点环节,针对性制定数字化转型方案,每年对接服务中小企业20万家以上,直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2万家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4.发挥工业互联网支撑作用。加快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实施“云行齐鲁·工赋山东”专项行动,支持国家级“双跨”平台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为导向,与大企业共建子平台,引导中小企业上平台用平台,打造“开放合作、共赢共生”产业生态。深入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中小企业的设计制造协同、生产管理优化等提供有力支撑,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品创新力,促进中小企业“规模化”数字转型。支持“链主”企业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打造产业链供应链“双链”协同平台,加快实现订单、库存、计划、生产、交付、物流等关键环节数据互通、网络协同,利用工业互联网将业务流程与管理体系向上下游延伸,“沿链”带动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化改造和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动上下游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提高产业链协作效率和供应链可靠性。支持“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发挥领头雁作用,积极参与标识解析节点、星火·链网骨干节点、国家级工业大数据中心建设,聚焦产业链打造,构建行业服务平台,带动山东工业互联网平台市场高速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金融支撑,推动大中小企业携手提升融资渠道和能力

15.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方式。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与产业链核心企业专项对接,为上下游企业打造综合金融服务方案,运用信贷、贸易融资、债券等工具,支持供应链链上企业提高融资能力。指导银行机构坚持根据供应链产业链特点和融资需求,量身定制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提高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订单融资、存货与仓单质押等业务的融资比例。鼓励辖区保险机构嵌入供应链产业链环节,规范开展营业中断险、抵押质押、纯信用等多种形式的保证保险业务,积极开发仓单财产保险产品,扩大供应链产业链保险覆盖面,提升供应链产业链保险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推动省新旧动能转换办公室与省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建立专题会商和项目信息动态共享机制,持续推动基金与项目对接,全面做好项目入库推动、宣传推介和政策落实。加强产业生态创新,出台《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促进资本、科技、产业高水平循环,推进创业投资的高质量发展。建立由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新旧动能转换优选等项目组成的省级创投基金投资备投项目库,发挥资源集聚优势,推动投融资双方对接,组织开展“头部创投机构齐鲁行”系列活动。开展“齐鲁企舞”资本助企活动,发挥省产业资本投融资云平台引领作用,优化拓展“齐鲁企舞”投融资路演平台对接功能,建立基金与企业项目之间的“直联通道”,有计划有组织、分行业分区域系统化开展对接,每年组织产业投资路演20场次以上,各市与相关行业100场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引导大企业加强供应链金融支持。推进应收账款票据化和供应链票据业务,支持企业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签发、流转、变现供应链票据,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省属企业与链属供应商通过有经营资质的融资机构办理商业汇票融资,确保其票据来源合法有效;融资回款采用票款兑付清算方式,保障资金安全。建立工作专班督导机制,督促省属企业层层压实责任,有效推进清欠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聚焦平台共享,推动大中小企业携手提升服务能力

18.搭建专业化融通创新平台。支持省内大型企业搭建供应链协作云平台,形成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发展和业务协同的生态链。开展“融通共创、联合共享”战略合作伙伴征集活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入供应链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品牌培育、市场开拓、一体化智能生产制造等多种服务。支持省内大型企业围绕中小企业创业项目不同发展阶段特点,建立“基地服务+创业培训+技术服务+营销服务+融资服务”孵化培育体系,为中小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对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引导其高效配置各类创新要素,提升孵化服务效能;依托具有创新活跃度的产业功能区,联合具有高水平学科的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产业+学科”模式建设大学科技园,促进区域创新要素有效集成。(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各类平台融通创新服务。发挥我省223家省级及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75家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作用,集聚优势资源,提供差异化特色服务。支持省内大型企业依托科创中心等平台开展创新创业孵化业务,遴选中小企业研发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场地培育孵化。引导省技术创新中心面向行业开放共享科技资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服务,强化融通创新,解决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现实难题,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培育国际合作服务平台。依托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省级中小企业跨境撮合平台,支持平台联合大企业打造中小企业海外服务体系,为外贸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服务,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出海,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鼓励省属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同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供应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聚焦人才保障,推动大中小企业携手共建人才队伍

21.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组织系列专题培训和高层次实训,建立“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实行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制”,发挥优秀企业家引领示范作用,提升青年企业家素质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项目,引进培育一批具有领导创新和组织变革能力并取得重大管理突破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组织“齐鲁经营管理人才训练营”,每年遴选一批思想政治过硬、业务能力较强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入营训练,构建全省职业经理人人才库,打造一支能够适应现代产业发展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开展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选拔认定,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推进制造业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高制造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完善对省属企业高质量双招双引的考核制度,发挥省属企业用人主体作用,加大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海外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动人才共享共用。围绕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每年遴选培育一批人才意识强、人才制度完备、人才集聚度高、创新引领作用显著的人才引领型企业,树立标杆示范,在政策、资金、人才、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深化校企合作,大力推进技工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工学一体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由企业主导,联合技工院校开展培训,提高企业新录用职工和转岗职工的技能水平。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等建设项目,搭建技能人才成长交流平台。拓展技能人才成长空间,在企业开展特级技师岗位评聘,培养更多高技能领军人才。举办省属企业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年轻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支持有条件的省属企业建立人才发展院,鼓励企业共享教育培训资源。深入开展全省经营管理“雏鹰”人才挂职实训工作,每年选派100名左右经营管理人才到全国行业领军企业挂职实训工作不少于1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提升人才队伍融通创新能力。积极对接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持续壮大“国字号”领军人才队伍规模。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精准引育一批推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高水平创新领军人才。深化产教融合、企校合作,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和院校,每年认定50家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大力培养满足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支持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积极参与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组织有需求企业开展“海聚山东”线上引才活动,助力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实施卓越工程师培育专项行动,以参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的企业、科研机构和已立项建设的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为重点,择优遴选建设50个左右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打造服务高校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实践、推动卓越工程师培育交流的示范平台。围绕全省“十强”产业发展需求,对承担“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省属企业,创建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8月11日

联系电话:5178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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