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3- 11- 16 17: 44: 11 信息来源: 山东省政府网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发展工作,2023年5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以国办发〔2023〕14号文件正式印发。为抓好《意见》落实,在深入对标学习、广泛调查研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山东实际,起草了《山东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经多轮征求省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对合理的修改意见进行了充分吸收,并对有关建议进行了深入沟通和充分说明。

二、把握原则

一是突出因时应势。围绕加快制造业高端化提升、智能化改造、绿色化转型、生态化集聚等方面,提出一揽子创新性目标任务,力争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是突出特色精准。立足山东实际,突出山东特色,提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创新体系健全、资源要素集聚、链群深度融合、特色错位发展的“3830”集群发展格局。

三是突出细化量化。对标国家集群指标体系,明确细化创新载体建设、优质企业培育、资源要素集聚、集群治理发展、产业转型升级、链群协同融合等目标任务和具体指标,提出实施集群“强基韧链”“装备赶超”“携手行动”“泰山登顶”等专项行动和机制。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介绍了指导思想以及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主要目标,即加快培育3个具有全球领先水平的世界级集群,培育认定8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级集群,积极打造3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省级集群。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围绕“提升集群科技水平,打造一流创新体系”“优化集群产业结构,塑强一流制造能力”“壮大集群市场主体,培育一流优质企业”“汇聚集群优质资源,营造一流产业生态”“完善集群治理方式,构建一流服务环境”5个方面,提出14项具体任务,作为重要抓手。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上下衔接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评价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支撑保障措施。


字体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 微博
打印
  • 打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