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6 10:30:03 信息来源: 电子信息产业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3〕306号),为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下载),规范填写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

二、各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11月27日前将初审意见、申报汇总表盖章版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属企业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直接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主管部门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一批省级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并择优推荐5家示范企业、8个示范项目,五部门共同出具推荐函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及电话:秦丽 0531-51782658

联系邮箱:dzxxc_sjxw@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产业处(邮编:250011)


附件:1.五部门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

          2.申报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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