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山东省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工作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4 09:51:08 信息来源: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

《山东省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工作措施》已经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当前问题困难,着力推动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制定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推动中小微企业稳增长提信心

1、加强政策支持和落实力度。强化减税降费、稳岗返还政策落实落地,持续优化山东特色的纳税服务,大力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确保政策红利顺利高效直达市场中小微企业主体。落实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完善闭环机制,适时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问题,推广推介典型做法,不断放大政策集成效应。强化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与支撑服务,及时掌握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困难,研究提出针对性支持政策措施。

2、全力服务保障企业稳定生产。全面排查摸清企业生产中面临的招工用工、产销对接、原材料供应、资金保障、物流运输、市场开拓等实际困难,建立问题实时征集、及时解决、限时反馈工作闭环。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引导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增加排产。实施重点扩产企业包靠服务,建立新投产工业项目、年新增产值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清单,逐一明确服务专员,按照“省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力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形成优质增量拉动效应。

3、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开展“齐心鲁力·助企惠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三年提升行动,用足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鼓励优化小微企业信贷结构,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深化金融辅导工作机制,对标志性产业链开展走访对接,不断丰富供应链金融产品供给,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和融资畅通。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

4、助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全面筛选专精特新、绿色低碳、“十强”产业等领域企业,拓展充实全省上市后备资源库。持续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计划,用好企业上市政务服务机制,分类引导各层级优质中小企业登录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抢抓全面注册制改革机遇,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培训,深入推进企业上市“县域突破”,在区域股权市场建设专精特新专板,全年新增上市公司30家。完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支持政策,发挥省级政府基金政策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创新。

5、大力激发市场需求。2023年继续发放2亿元汽车消费券,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报废旧车购买新车;支持各市发放餐饮消费券,省级财政对各市发放餐饮消费券给予补助。深化“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以“1+4+N”为架构举办春、夏、秋、冬四季主题活动,以汽车、家电、建材家居、老字号、名优商品、油品、餐饮美食、特色商业街、农村市场、线上消费为主要内容开展十大专项行动,省市县联动举办200场以上重点活动。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执行至2023年底。持续开展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系列活动。加大境外展会支持力度,安排展会项目130个左右,对主办类展会和各市组织的重点类展会展位费给予80%补贴,助力企业抢订单拓市场。

二、进一步推动中小微企业调结构促升级

6、加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力度。深化实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全面加强政策资源、培育载体、专家智库、行业领域和服务力量等的互联对接,进一步加强精准培育和成长帮扶。深入开展政策宣讲、情况调研和问题诊断服务,年度服务企业1000家以上。梳理形成专精特新企业支持政策汇编,加强成功案例集中宣传推广。2023年,新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瞪羚企业400家、独角兽企业3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家以上。

7、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启动实施“十链万企”标志性产业链融链固链行动,打造一批强链补链稳链合作示范项目,培育一批融链固链公共服务平台,集聚一批卡位入链优质企业,总结凝练一批可复制推广创新模式。2023年开展省级重点产业链融链固链供需对接活动10场以上,组织重点产业链省外对接活动2场以上,举办市级产业链融链固链供需对接活动50场以上,促成企业间达成合作意向1000项以上,覆盖企业数量超过1万家。依托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等单位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加大创新券推广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使用共享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支撑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

8、保障大宗原材料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重要商品宏观调控,做好国家和省化肥储备管理工作,密切监测分析化肥市场动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保障,确保农资供应和市场价格平稳。持续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密切跟踪“菜篮子”“米袋子”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和价格形势,适时采取稳定生产、产销衔接、储备调节、应急保障等针对性措施,保持市场平稳运行。

9、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和舆论宣传引导。完善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挥社会化公共服务机构作用。深入推进“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省级组织开展10场以上一起益企政策宣贯大会,带动各市开展活动100场以上,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政策宣传解读、咨询、培训和技术等服务。依托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企业数据资源,对民营中小企业实现“精准画像”,实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加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宣传引导,深入挖掘一批先进典型,策划推出形式多样的报道,探索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形成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10、加强合法权益保护。强化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法律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监管,加强投诉处理。严格落实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强化部门协同治理,严厉打击收费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强能力创品牌

11、推动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赋智。聚焦新兴领域及我省急需补短板的产业领域,组织实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加强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提升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

12、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打造全国首个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形成集联盟协会、服务平台、运营公司、私募基金、实训基地、政策包“六位一体”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赋能体系。依托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自测平台,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实现测评率100%。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2023年新增5个细分行业、10家平台、100家企业纳入国家试点范围。

13、推动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赋值。开展可靠性“筑基”和“倍增”工程,持续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活动,提高中小企业质量工程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能力。支持中小企业牵头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编制,推广运用先进标准,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化能力。组织“山东制造·齐鲁精品”遴选推介活动,每年遴选100项左右优品精品,搭建推介平台,举办系列推介会,助力企业品牌建设和产品营销。

14、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试点开展专利开放许可,推动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化实施,降低企业技术获取成本和交易成本。加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调解和仲裁工作,开展维权援助公益服务。

15、强化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面向数字化、智能化职业场景下紧缺技术岗位,实施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形式,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中小企业合作培养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规定给予10万元设站招收补贴。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职称评审机制,在相关企业探索实行职称申报董事长“举荐制”。支持职业院校、普通高校选派专业教师和管理干部到优质中小企业挂职、兼职,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16、提升集群化发展水平。加强政策引导和资源统筹,构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壮大集群主导产业,促进集群内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施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能级提升行动,提升“特色产业集群·云上展厅”覆盖率,力争2023年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实现100%全覆盖,省级特色产业集群覆盖面超50%。开展特色产业集群服务行活动,甄选全球优质服务机构组建服务资源库,为集群开展定制化精准服务,力争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工作继续领跑全国,2023年新培育20个左右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各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共同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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