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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5-10 18:10:36 信息来源: 安全生产处
按照山东省关于开展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全省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现场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按照“强监管、减干扰、促规范”的原则,针对省内全部12家民爆生产企业,30家民爆销售企业,确定检查任务及抽查比例为100%。由厅安全生产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执行。
二、检查层级
按照“强监管、减干扰、促规范”的原则,采取部门联合、省级组织、市县具体实施的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检查对象名单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标签确定抽查企业。由有关市、县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二、检查人员
检查对象名单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灵活采取多种方式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开展抽查。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工作从2023年5月8日开始至2022年7月31日结束。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四、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内容是:对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企业违法违规购买、销售、储藏行为的检查。
五、检查流程
(一)制定检查工作计划。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任务要求及项目需求科学、合理制定检查计划,对全省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
(二)合理匹配检查人员。以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为基础,由系统随机匹配,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检查人员,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经厅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予以调整。
(三)规范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企业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实施检查前,要提前告知被检查对象做好材料准备工作,严禁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审慎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况严重、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检查人员要根据检查情况,按照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要求,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
(五)稳妥做好检查结果后续处理。检查中,对不配合检查情况严重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的做好后续跟踪处理。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