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发布日期: 2023- 05- 06 13: 45: 31 信息来源: 科技处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1月1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塑成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的部署要求,加快配套出台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形成“1+N”工作推进体系,确保打赢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三年攻坚战,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起草过程

自2022年11月启动《行动计划》编制工作以来,我们全面梳理工信、发改、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相关任务及指标,充分学习借鉴国家和苏浙粤沪等先进省市做法经验,全面梳理和研究谋划推进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全省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和企业技术进步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努力方向。《行动计划》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厅各处室、省化专办,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意见建议。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吸收,达成共识形成《行动计划》。经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办公会研究审议,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完成会签后于4月29日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总体分为三大部分,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介绍了《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及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质企业培育规模、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未来产业发展水平、“山东制造”品牌影响力、质量管理和标准化体系建设水平等方面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围绕标志性产业链,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重点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提升行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提升行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优质企业培育提升行动、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未来产业发展提升行动、“山东制造”品牌提升行动、质量管理建设提升行动、标准引领提升行动等九大行动。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作,从完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利用智库力量、加大宣传推广四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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