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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郝树林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6-07
发布日期:2023-06-12 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据济宁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济宁市委批准,济宁市纪委监委对微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郝树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树林理想信念坍塌,党性原则丧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组织原则缺失,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执法犯法,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压案不办;擅权妄为,毫无纪法底线,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郝树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济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济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郝树林开除党籍处分;由济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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