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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13 15:56:35 信息来源: 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要求,为推进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联合组织修订了《山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邮箱提出意见建议:
省轻工联社人力资源部sqglsjgdwrsc@shandong.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
附件:
附件1:山东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对《山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修订的起草说明.docx
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