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3- 06- 07 15: 43: 03 信息来源: 产业人才处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夯实产业人才载体,加速推动制造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提出,“加力培育高技能人才,支持实施一批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们起草了该《实施细则》,支持实施一批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企校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加快培养适应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求的高技术高技能人才,加快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过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认真学习研究国家政策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始《实施细则》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2022年12月28日,征求了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意见;2023年2月23日征求了省财政厅的意见;2023年3月1日—3月31日,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就《实施细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部分单位提出将实训场地自有产权去掉,起草处室从确保实训工作有序开展的角度进行了解释,取得意见提出单位的理解。通过公平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6月5日与省财政厅完成会签,以两部门名义联合印发实施。

三、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的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我省正在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公共实训项目是促进产业与教育深度融合,优化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有效路径。通过以院校、企业为主体,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产业、人才发展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有助于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为制造业强省提供人才支撑。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包括总则、申报范围及条件、申报程序、绩效评价、财政奖补、监督管理和附则7个部分。

(一)总则部分。明确了《细则》的依据、目的等内容。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分为申报单位和公共实训项目需满足的条件两部分,并以条目式列明。

(三)申报程序。对实施主体、申报流程、评审方式以及公示要求等做了说明。

(四)绩效评价。对项目申报成功后开展绩效评价做了说明,项目建设期一年,建设期结束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五)财政奖补。对评选确定的公共实训项目和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的公共实训项目的奖补政策做了说明,对奖补资金的用途提出要求。

(六)监督管理。对不适合继续作为公共实训项目的情况做了说明。

(七)附则。对实施期限和负责解释说明的主体做了说明。《实施细则》自2023年7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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