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28 13:45:18 信息来源: 绿色发展推进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推荐工作。经申报单位自我评价、市级工信部门评估推荐、专家论证、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105家企业为省级绿色工厂、10家园区为省级绿色工业园区、41家企业为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市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做法、成效及经验,积极引导本地区企业、园区绿色转型,加快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各市可结合实际,对绿色制造名单内企业(园区)给予适当奖励,对企业(园区)实施的支撑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优先予以支持。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市要及时反映并帮助协调解决示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列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或园区发生更名,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名称变更。若发生重组等重大调整,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审。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园区)动态管理,组织企业(园区)每年填报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并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示范标准要求的,特别是存在弄虚作假,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动态调整出名单,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