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8-01 14:35:41 信息来源: 轻工纺织产业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扎实推进数字化赋能轻工纺织行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深入实施,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示范企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组织开展2023年轻工纺织行业数字“三品”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轻工纺织行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家具、皮革、文体用品、纺织服装等)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运营规范。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近三年内无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财务状况良好。管理规范,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三)创新能力较强。具有稳定的研发机构和较强的研发投入,已建立市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近三年研发投入强度(R&D)持续达到3%(含)以上,能够利用数字技术挖掘市场需求、研发设计、创新升级产品。
(四)产品质量品质较高。采用和参照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积极推动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企业产品质量、品质管控能力持续增强。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品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主导产品在该行业领域内影响力较大。
(五)品牌打造能力较强。企业具有完备的品牌发展规划,自主品牌建设成果突出,能够借力数字技术开展品牌打造和线上线下营销,具有较高的品牌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较强。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申报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山东省轻工纺织行业数字“三品”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每市推荐企业数不超过5家。
(三)材料报送。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轻工纺织产业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组织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企业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优中选优、示范引领的原则确定入围名单。
(五)公示认定。对示范企业入围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符合条件)后,予以认定,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发布。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示范创建活动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示范创建活动,对推动引领全省轻工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材料真实有效。
(三)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企业引导支持力度,加大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李国卿 0531-51782822
邮箱:sdqgfz@shandong.cn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轻工纺织产业处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