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14 09:15:10 信息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10月12日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面向全省,山东将遴选一批“企业管理标杆企业和企业管理优秀成果”,建立“全省企业管理优秀成果库”,开展成果推广和企业推介活动,为全省企业管理能力提升提供有效支撑,打造形成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管理领先标杆企业和优秀成果的发展聚集地。
申报管理标杆企业,需满足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偷税漏税等违规经营行为,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构建完善的企业管理创新体系等条件。申报企业管理优秀成果,需满足在管理理念、组织与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等一个或多个方面所进行的成功探索,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反映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已进行的成功实践,经过一年以上实践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示范推广价值,对我省经济发展有示范带动作用等条件。企业管理优秀成果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党建管理、企业改革、战略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品牌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企业文化、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班组建设、档案管理、法务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服务管理、工程管理、行政管理、合同管理、后勤管理、技术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供应链管理等。
企业可择一申报,也可两者都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择优推荐管理标杆企业及企业管理优秀成果数量各不超过10个,省属企业和驻鲁央企集团推荐数量各不超过5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采用资料审查、集体评议、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评审,经综合评定后,确定拟入选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记者 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