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29 09:52:13 信息来源: 省化工专项行动办
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门决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调区管理办法》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集、听取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2024年8月,形成初稿后先后三次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等部门及各市化专办的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67条。
二、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2024年10月,征求了部分化工园区及化工重点监控点的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43条。
三、广泛征求社会意见。2024年10月16日—10月24日,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发布公告广泛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