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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17 10:37:24 信息来源: 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门决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集、听取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4月,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12个省有关部门意见,均达成一致。
二、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4月,征求了有关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意见,均已采纳。
三、广泛征求社会意见。4月3日-4月12日,在厅网站发布公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未收到社会面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