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4-02 16:32:22 信息来源: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研究,发挥新型智库作用,提出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以及有关行业产业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优秀青年英才,加快建成全国一流高端智库,提升我院整体科研水平,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并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ii.org.cn)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以一个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gxygkzp@163.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8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名邮件发出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发布,不再逐人单独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和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应聘人员。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末位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当场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另行发布通知。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新聘用人员均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党老师 0531-82593001
监督电话:0531-82593086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