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日期:2024-04-22 09:58:35 信息来源: 绿色发展推进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门决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在制订过程中广泛征集、听取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征求有关部门和地市意见。2024年3月,形成初稿后征求省财政厅和16市意见,其中,省财政厅反馈意见1条,济南、淄博、东营、济宁、临沂、菏泽反馈意见6条。

二、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2024年4月,征求企业、行业协会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三、广泛征求社会意见。4月3日—4月12日,在厅外网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建议,共收到山东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协会、山东美多科技公司反馈意见2条。

共收到反馈意见9条,采纳其中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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