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省技改核准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5-01 17:45:30 信息来源: 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根据山东省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企业技改核准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按照“强监管、减干扰、促规范”的原则,检查对象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办理的所有核准技改项目,检查实施主体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二、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名单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确定检查人员。检查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地方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局具备执法资格的专职人员参与检查。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工作从2024年5月1日开始至2024年8月31日结束。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四、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内容是:1、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2、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意见书;3、项目建设定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的其他相关手续办理情况(环保、安全评价材料)。

五、检查流程

(一)制做检查工作计划,获取检查对象名单。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任务要求情况合理制定检查计划。

(二)合理匹配检查人员。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计划,由系统随机匹配,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检查人员,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经厅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统一调整。

(三)规范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企业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实施检查前,要提前告知被检查对象做好材料准备工作,严禁影响企业正常工作。

(四)审慎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分为以下4种,分别是: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况严重、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检查人员要根据检查情况,按照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细则要求将检查结果2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

(五)稳妥做好检查结果后续处理。检查中,对不配合检查情况严重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的做好后续跟踪处理。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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