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4- 05- 10 11: 09: 38 信息来源: 产业人才处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要夯实产业人才载体、加速推动制造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提出,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等与中小企业建立校企对接机制,积极推进生产、教学、研发、创业功能一体化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创新中小企业人才培养模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们对2023年出台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人才〔2023〕101号)进行了修订,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技能高超、结构合理、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其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二、修订过程

        在认真学习研究国家政策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基础上,本着支持鼓励更多具备技能人才培养职责和能力的企业及院校积极参与公共实训项目建设的原则,对原《实施细则》的条款进行了优化,形成了目前的《实施细则》。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2024年2月,征求了省财政厅、厅相关处室以及大中小企业、学校等利害关系方的意见;2024年3月1日—3月7日,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就《实施细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步征求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8条,相关意见建议均作了采纳吸收。通过公平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5月9日与省财政厅完成会签,以两部门名义联合印发实施。

        三、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的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我省正在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公共实训项目是促进产业与教育深度融合,优化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有效路径。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产业、人才发展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有助于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为制造业强省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包括总则、申报范围及条件、申报程序、绩效管理、财政奖补、监督管理和附则7个部分。

        (一)总则部分。明确了《细则》的依据、目的等内容。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分为申报单位和公共实训项目需满足的条件两部分,并以条目式列明。

        (三)申报程序。对实施主体、申报流程、评审方式以及公示要求等做了说明。

        (四)绩效管理。对项目申报成功后开展绩效评价做了说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实施绩效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明确2017年以来认定的项目均须参加。

        (五)财政奖补。对评选确定的公共实训项目和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公共实训项目的奖补政策做了说明,对奖补资金的用途提出要求。

        (六)监督管理。对不适合继续作为公共实训项目的情况做了说明。

        (七)附则。对实施期限、2023年原《实施细则》的处理、文件解释说明的主体做了说明。《实施细则》自2024年6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实施细则》同步废止,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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