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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5-22 10:19:00
姜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丁字湾国际绿色低碳开放合作区建设的建议》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建议“支持化工监控点设立”内容答复如下:
按照《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号),省政府于2019年分两批共认定了125家化工重点监控点。2022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鲁政办字〔2022〕118号),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省政府原则上不再新认定化工重点监控点”。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34号)也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甲醇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要求新建甲醇生产项目必须在化工园区内实施。鉴于此,综合考虑产业协同和地理位置等因素,我们建议海阳市加强与烟台市的沟通汇报,由烟台市统筹协调,可将甲醇生产项目选址布局在毗邻的莱阳化工产业园或牟平恒邦化工产业园,实现区域合作共赢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主动靠前服务,指导帮助烟台各化工园区完善基础设施,拓展发展空间,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承载能力,全力推动丁字湾国际绿色低碳开放合作区与有关化工园区协同联动发展。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化工专项行动办,0531—5178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