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22 09:00:36 信息来源: 大众日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举行,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覆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方方面面,构筑了全景图,被人们称为“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将“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七个聚焦”之一并作出战略部署,引发我省党员干部群众热议。
中国式现代化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全会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在前进道路上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我省现有“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2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19个,今年以来通过联系点征集到群众提出的立法意见建议400多条,许多重要意见得到采纳。“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做实做细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等工作。同时,发挥好立法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强化法规制度供给,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为此,我们要持续加强绿色低碳、数字经济、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庆峰说。
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近年来,泗水县政协聚焦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全面深化“全员入委”机制、系统推进“一委一品”建设,持续擦亮“洙泗共商”品牌,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协商议政,并将经验做法上升至制度层面,形成了制度体系。“作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我们将充分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认真落实全会关于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的重要部署,扎实做好思想引导、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等工作。”泗水县政协主席程广利说。
林荫步道、健身器材、休闲座椅……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街道胜宏社区,由闲置空间打造的“口袋公园”深受欢迎,它也是社区居民群策群力的重要成果。“此前这块闲置地扬尘严重,大家很有意见。我们组织居民代表、物业公司、相关责任人召开现场议事会,通过物业和第三方共建等方式,让荒凉空地变为小公园。”胜宏社区党委书记梅玉莲说,居民的事居民议,居民的事居民定,大家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小区议事、楼栋议事等活动得到解决。“我们社区工作人员将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区议事协商工作,为居民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拓宽渠道。”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全面依法治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法治作为保障民主制度化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容予以法律化、定型化,从而确保其权威及其执行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首要任务就是要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就是要以法治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系统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更高水平上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聚焦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委依法治省办近年来强化科学统筹,推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牵头建立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协调机制,持续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部署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以法治之力全方位支撑和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杨增胜说:“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省委依法治省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法治环境建设,加快破解制约法治山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深层次问题。”
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已从法律体系向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法治体系全面提升,同全面深化改革比翼双飞,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的高度。
今年以来,烟台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化品牌建设引领,突出“思路理念、机制方法、监督管理、纪律作风”四大方面的改革求变,以点带面不断推动法院工作综合稳步提升。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晓东说,将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全面学深悟透全会精神,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抓实审判执行提质增效,深化变革创新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先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法治中国建设正确政治方向。”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智航说,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用改革的思维促进法治发展,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促进法治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实现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记者 刘一颖 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