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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8-25 9:42:39
程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建议措施对我厅下步工作方向和重点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我厅高度重视,组织有关处室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工作部署,聚力推动工业经济头号工程,加快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梯次培育行动,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一是出台山东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意见。去年6月,在深入对标学习、广泛调查研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山东实际,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经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鲁政办字〔2023〕185号文正式印发实施。二是开展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为落实国家关于构建先进制造业集群梯次培育发展体系的部署要求,去年2月,我们研究出台了《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认定办法(暂行)》,并组织开展首批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经有关行业专家评审、集群现场答辩、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了青烟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集群等10个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规模达1.4万亿。三是推动现有国家级集群培育升级。高标准制定了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家电、动力装备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持续完善支持政策措施,方案报经工信部有关司局指导并修改完善后,分别以各集群所在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推动我省潍坊市动力装备、青岛市轨道交通装备2个集群成功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统计监测试点,并在全国率先完成第一轮数据报送。
下一步,我厅将与各市和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持续做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一是强化政策激励引导。深入实施《山东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对新认定为省级集群、国家级集群和世界级集群分档给予奖励,持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二是强化省级集群培育。在去年完成首批10个省级集群认定基础上,抢在国家集群竞赛启动前,全面铺开第二批省级集群培育认定,邀请赛迪研究院专家开展培育指导,组织23个集群参与申报,经现场答辩等程序,拟新认定省级集群10个,近期报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公布。三是强化国家集群争创。一手抓储备集群优化,一手抓潜力领域挖掘,谋划组织“青烟威船舶与海工装备”“济枣潍工业母机”等12个集群参与国家集群竞赛,逐个集群组成专班,全面强化组织协调,努力争取最优竞赛成果,加快构建“3830”集群发展格局。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5日
(联系处室及联系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51782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