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02 16:26:20 信息来源: 装备产业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拟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整改工作进行销号,现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部分企业以铁合金、短流程铸造生产之名生产生铁。2020年以来,山东宇信铸业有限公司等4家短流程铸造企业,累计违规生产和销售炼钢生铁及铁水72万余吨。

二、整改目标

加强对短流程铸造企业监管,规范短流程铸造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杜绝违规生产和销售炼钢生铁及铁水行为。

三、整改措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督促指导潍坊、临沂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二)从快从严抓好督促整改。督促指导潍坊、临沂市立即责令有关企业停止向钢铁企业违规销售生铁及铁水,对已发出未结算商品进行全面梳理,并督促有关市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杜绝违规向钢铁企业销售炼钢生铁及铁水行为。

(三)做好现场督导验收。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分别于2022年5月、2023年7月带队到企业开展现场督导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督促各市按时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

四、整改情况

(一)建立推进机制。督促潍坊、临沂两市成立专班予以推进。其中,潍坊市成立“部分企业以铁合金、短流程铸造生产之名生产生铁”问题整改推进工作专班,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工信局、青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统筹负责督察反馈具体问题的整改、督导等工作。两市专班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细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推动问题整改。

(二)指导立知立改。指导潍坊、临沂市迅即开展行动予以落实。指导潍坊市立即带领专业人员赶到现场,约谈当事企业,并责令当事企业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指导临沂市立即责令有关企业停止向钢铁企业违规销售生铁及铁水,对已发出未结算商品进行全面梳理,并全部停止违规生产和销售业务。

(三)推动举一反三。督促两市建章立制,加强对行业的管理和督导检查,杜绝发生类似问题。指导潍坊市下发了《关于对铸造用高炉生铁企业加强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对辖区内铸造生铁企业,实施台账管理,将企业铁水及铸造生铁产品销售情况列入管理台账。督促临沂市定期对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核查,督导相关企业合法经营。2023年10月,我省落实工信部等三部委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工信装〔2023〕202号),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推动行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五、验收销号情况

2023年12月29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向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关于申请对山东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评估的报告》。

2024年12月31日,省生态环境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评估意见》,认为第9项整改情况达到销号标准,可以开展后续销号公示等工作。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51782262

电子邮箱:sjxwzbcyc@shandong.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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