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1-03 09:35:02 信息来源: 安全生产处
淄博圣世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厅提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申请。我厅即将对该企业年产8000吨乳化炸药(胶装)(混装)生产系统试生产安全条件考核活动及结论进行监督核查。核查通过后,将按照规定批复试生产,并依法继续审查办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因该许可同时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害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规定,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或者提出听证申请。请相关利害关系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陈述申辩须写明理由、法律法规并提供相应证据;听证时相关方的主张也须说明理由、法律法规并提供相应证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利害关系人进行陈述、申辩或者提出听证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出的时间: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提出的方式: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听证申请,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三、联系人:亓峰;联系电话:0531-51782693;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
特此公告。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