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工智能终端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7 09:13:14 信息来源: 电子信息产业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鲁工信电子〔2025〕236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济南、青岛、临沂市委金融办:

现将《山东省人工智能终端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工智能终端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人工智能终端是人工智能技术落地应用的关键载体。为进一步加快提升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创新力、竞争力,支撑全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培强新质生产力,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发挥我省电子信息终端产能突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丰富的基础优势,以“人工智能+标志性电子信息产品”为主攻方向,以“扩大供给+普及应用”为主路径,坚持做大规模、做强龙头、做优布局、做好协同,加快人工智能终端产业高端化、绿色化、融合化、生态化发展,释放产业链发展新动能。

到2027年,全省人工智能终端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超过4500亿元,重点产品产量超过1亿台,培育10家左右竞争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形成首件套电子产品、首台套装备等创新产品100项以上,建设全国一流的人工智能终端产业集聚区、融合应用新高地。

二、发展重点

(一)智能家电。依托青岛国家级智能家电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行业企业以电视机、冰箱、空调等优势家电为主导,积极布局家庭服务机器人等具身智能产品,深度融合大模型技术,提升产品复杂环境感知、动态场景适配、智能决策控制、语音情感交互等核心功能。以大型家电为基础支撑、新兴终端为智慧枢纽,加速推动产品从功能单品向互联网器升级、从单一场景向全域生态模式跨越,增强多元化全屋智能解决方案供给能力。

(二)虚拟现实终端。依托济南、青岛、潍坊、威海等市虚拟现实软硬件产品研发优势,加快各类人工智能前沿技术集成创新应用,推动VR/AR头显、眼镜、家庭智能娱乐整机等终端搭载轻量化模型,提高多模态融合分析能力,优化交互逻辑,提升内容生成效率和硬件性能,进一步拓宽虚拟现实应用场景,完善元宇宙生态,提升在商用端、消费端的市场规模。

(三)可穿戴设备。依托潍坊智能可穿戴产品制造基地,着眼健康医疗、应急救援、文化旅游、体育运动等场景需求,开发低功耗、低延迟、低资源占有的超小端侧模型,提升手表/手环、耳机、戒指等产品智能化水平,积极布局智能外骨骼、智能服装等前沿领域,加快推出更多无感化、高效安全的智能可穿戴设备,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

(四)智能手机。推动德州等市聚焦“一带一路”等国家市场需求,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应用,加快提升手机产品多模态交互、意图理解与决策、任务编排与跨应用调度能力,优化产品与不稳定基础设施、极端自然条件以及多语言环境等的自适应匹配,推出一批差异化、特色化智能手机产品,打造产业比较优势。

(五)智能计算机。支持济南市持续提升创新能力,依托人工智能服务器研发基础和技术优势,面向通用办公、内容创作、研发设计、生产管理等需求,研发更多专用型、通用型人工智能电脑。大力发展“开箱即用”大模型一体机,推出一批满足行业需求、推理能力强、数据吞吐量大、集成度高的创新产品,抢占人工智能赋能应用关键入口。

(六)工业终端。以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为引领,积极研发智能传感器、工控数据安全、智能控制、智能监测、数采组网等终端产品,深化与工业大数据、工业软件、数字孪生等数字化转型技术的集成创新,梯度培育一批智能工厂。支持存量工业终端与大模型开展适配优化,激发制造业智转数改活力。

(七)商业终端。支持济南、淄博、威海等市发挥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围绕金融服务、批发零售、交通物流、电力水利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需求,提高显示终端、智慧金融、智能微超、智能快递柜/货柜、智能巡检等终端产品产能规模,进一步丰富产品品类,积极拓展多维度智能交互场景。利用大模型技术提高终端操作友好性,持续改善“一老一小”操作体验。

(八)其他终端。研发一批健康医疗、教育培训、政务民生等融合终端产品,提升普惠性服务能力。拓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供给,推动防跌倒、护理监测、室内外定位等智能养老监护看护设备生产应用。开发融合智能数据处理和决策能力的定位导航授时终端,促进北斗规模应用。面向各行业需求,积极创新智能终端产品形态,深入赋能千行百业。

三、实施路径

(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持续提升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虚拟现实创新中心(青岛)等重大平台创新能力,积极推进省级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省级平台在人工智能终端相关领域的布局。以平台为枢纽,充分集聚产业创新要素,突破一批“卡脖子”环节。推动有条件的省级平台争创国家级平台,对新升级为国家平台且国家无配套资金要求的,省级按规定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2.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端侧智能计算、端侧大模型和智能体、端云协同和跨端协同、具身智能、隐私计算等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依托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增强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发挥省级科技计划作用,加大对智算芯片、传感器、基础软件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引导力度,形成一批基础性、前沿性创新成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3.深化知识产权和标准布局。加强与国际标准衔接,强化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建设。支持行业企业在人工智能终端领域开展专利高质量创造和运用,推动企业参与编制基础技术、安全可信、互联互通、行业应用等标准,实现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对主导制修订高水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每项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培优产业主体力量

1.完善企业梯次培育。支持智能家电、计算机等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两新”、东数西算等重大工程,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强化行业话语权。支持工业终端、商业终端等行业企业聚力提升产品特色优势,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挖掘成长潜力。支持各类中小企业紧贴市场前沿,进一步增强产品易用性、体验感,加快创建一批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对新认定的人工智能终端领域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单户最高600万元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2.建设更多重大项目。以终端制造作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坚持外部资源引进和本地能力培育相结合,聚焦核心零部件、新型显示、关键功能材料等重点领域,着力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对产业拉动提升作用明显的优质项目。对符合相关要求的,积极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和数字产业重点项目清单,持续增强资源要素支持,加快做大产业新增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3.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济南市聚焦计算终端和显示终端、青岛市聚焦智能家电和虚拟现实、潍坊市聚焦元宇宙和可穿戴设备等领域,打造全国领先的优势产业集群。支持烟台市聚焦光电终端、威海市聚焦商业终端、淄博市聚焦传感器、德州市聚焦手机、日照市聚焦显示器件等领域,做强特色园区,促进产业扩容、生态集聚,培育一批新兴产业集群。(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拓宽市场需求空间

1.做强一批创新产品。加大首件套、首台套等清单支持力度,在智能家电、虚拟现实终端、智能计算机和打印机等优势领域推出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市场竞争力强的首创型产品,在可穿戴设备、工业用终端等新兴领域推出一批性能先进、功能多样的首发型产品。每年遴选一批优质人工智能终端产品,依法依规给予一次性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2.塑优一批高端品牌。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引导人工智能终端企业加快技术迭代,持续提升企业内部管理和质量管控水平,健全品牌发展战略。鼓励通过第三方高端品质认证,开展质量分等分级,加快提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打造一批区域特色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拓展一批应用场景。支持终端企业开发专业化、集成化融合终端,提高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智慧家庭等高价值场景中的渗透应用。推动政府治理、社会民生、产业升级等场景应开尽开,推广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通过首购、订购等方式,促进人工智能终端等创新产品的研发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完善产业生态体系

1.促进产业链条协同。支持人工智能终端企业参与开源生态建设,打造开放平台,提供算法模型、开发工具、数据集等创新资源,引聚一批产品关联度高、协同协作性强的配套企业和生态伙伴。积极举办融链固链、产学研对接等系列活动,广泛引导集成电路企业、高端软件企业、大模型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加强对人工智能终端相关软硬件的配套研发、适配兼容、应用推广,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供需两端有序衔接、协调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2.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等建设人工智能终端等研发验证平台,加强软硬耦合适配,提供中试熟化、工程开发、工艺改进、软件升级等服务,加速相关技术成果的工程化落地和产业化应用。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产品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体系优化等服务,培优产业链促进机构,增强产业发展内生动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3.强化安全监管评估。加强人工智能终端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规范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共享等行为。针对人工智能终端生产、销售、应用等环节,健全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加强人工智能终端研发者的科技伦理风险研判与评测,提高使用者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确保各环节安全、可靠、可控。(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优化资源要素支撑

1.加强财税金融支持。立足产业发展急需,发挥省级集成电路、工业软件、大模型等财政奖补政策作用,加大对人工智能终端产业的资源要素投入力度。依托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加强人工智能终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推广。推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强化对人工智能终端领域的支持,加快拓宽企业市场化融资渠道。优化金融服务,精准增强产业融资支持。(省委金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2.强化人才队伍引育。支持实施人工智能领域人才专项行动,进一步发挥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机制作用,支持行业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共引共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等行动,引培一批高端人才。支持相关院校强化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建设,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3.深化开放交流合作。加强对国内外龙头企业招引合作,落地建设一批研发机构、区域总部和生产基地。支持企业优化国际营销服务体系,提高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全力开拓外部市场。支持举办国际虚拟现实创新大会、消费电子博览会等高水平产业对接交流活动和创业创新赛事,进一步扩大各项活动辐射带动范围,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广泛合作,充分集聚国内外资源赋能产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依托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电子信息等标志性产业链“链长制”推进机制,切实提升组织产业、服务企业能力,加强省市协同、部门联动,形成政策合力,协同解决人工智能终端领域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重大工程项目招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风险隐患应对等问题,构建有利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横向高效、纵向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坚实机制保障。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所涉及的资金奖补政策,以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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