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工智能终端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5- 12- 18 11: 26: 19 信息来源: 电子信息产业处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人工智能终端是人工智能技术落地应用的关键载体。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了系列支持人工智能终端创新发展的工作举措,全省“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工作会议对促进智能终端等产品扩容升级作出安排,为我省加力发展人工智能终端产业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根据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国家和相关部委文件精神,在立足全省产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基础上,开展了《山东省人工智能终端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行动方案》初稿完成后,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各市工信局以及重点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意见,完成了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公文会签等程序,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等部门共同印发实施了《行动方案》。

二、文件起草的主要考虑

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聚焦数智技术衔接。文件立足我省数字终端产业能力基础,明确将“人工智能+标志性电子信息产品”作为主攻方向,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工作举措更趋精准。二是注重固本兴新并举。文件共提出8个重点发展领域,其中智能家电、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计算机为我省优势领域,是扩大产业规模的基础,智能手机、工业终端、商业终端以及政务、北斗等其他终端为具备一定基础、成长潜力较大的领域,引导形成“四基+四新”的产业布局。三是坚持供需两端发力。文件通过加强创新、做强主体等举措提高产业供给能力,并遴选一批优质产品给予支持。同时进一步突出应用导向,提出“首件套”电子产品等推广政策向智能终端倾斜,加快引导创新产品在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场景中的融合应用,为“人工智能+”千行百业提供支撑。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四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主要阐述了文件编制的主要考虑以及到2027年的总体目标。二是发展重点。主要是立足我省产业基础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出了在智能家电、虚拟现实终端、可穿戴设备、智能手机、智能计算机、工业终端、商业终端和其他终端8个领域发力,找准发展赛道、塑强特色优势。三是实施路径。主要通过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优产业主体力量、拓宽市场需求空间、完善产业生态体系、优化资源要素支撑5个方面的措施,凝聚资源要素、激发发展动力。四是保障措施。主要是依托“链长制”等机制,切实提升组织产业、服务企业能力,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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