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2-14 10:58:40 信息来源: 服务体系建设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服务机构及企业:
为扎实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工企业函〔2024〕239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评测工作方案(2024)〉的通知》(鲁工信服〔2025〕15号)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国征集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诊断服务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省外服务商在山东省内应设有分支机构或常驻服务团队,具有固定办公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运营状况良好。
2.具有较强的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规划能力、评测诊断能力、改造实施能力等,产品或服务核心竞争力强。上年度评测诊断服务合同的数量不低于10个,且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3.具有较强的评测诊断所需专业技术能力、工程实施经验。具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两化融合贯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等服务资质的机构优先推荐。
4.具备成熟稳定的服务团队,系统了解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体系,熟练掌握评测诊断方法并具备丰富的现场诊断经验,本地化服务能力强。近两年相关服务案例不少于20个。
5.评测诊断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和工艺类别背景,通过省级评测诊断相关专业培训、企业实训并取得资质认证的人员数量不低于5人。
6.建立并有效运行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工作管理体系,明确评测过程管理、监督考核和责任机制,按时完成评测任务,对评测行为和评测结果负责。
7.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二、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登录山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平台(https://sdszhzxxh.com),按照平台操作指南进行线上注册并填报相关内容。
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有关行业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择优公布评测诊断服务机构名单,建立服务商资源库,供试点城市自主选择。
三、有关要求
1.服务商开展评测诊断应重点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及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中小企业。
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定期组织入围的服务商开展评测诊断专业培训、企业实训及资格考试,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3.服务商应按要求填报完善基础信息、解决方案(产品)、场景案例、人员信息等内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和真实性。
4.请各服务商2月28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将《山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诊断服务商申报表》(附件)加盖公章后,发送文件电子版至fwtxjsc_sgxt@shandong.cn 。
附件:山东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诊断服务商申报表.docx
联 系 人:服务体系建设处 李志恒 51782703
孙雪瑞 51782647
平台支持 王启运 13064007722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