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9 15:39:09 信息来源: 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鲁工信规〔2025〕17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全省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统筹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超前布局,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3〕185号)、《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认定办法(暂行)》(鲁工信规〔2023〕1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25年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一)重点领域。以大力实施工业经济“头号工程”为牵引,聚焦国家所需,突出山东优势,重点围绕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领域和我省“6997”现代化工业体系,优化集群区域和行业布局,着力构建高水平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梯次发展格局。

(二)资格条件。申报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需同时满足产业定位高端、集聚度高、带动力强、协同创新面广、促进组织规范、开放合作高效以及集群内企业近三年未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等基本条件,采取“赛马”方式遴选确定新一批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三)申报主体。集群由各设区市(跨行政区市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由集群发展促进组织所在市)工信部门牵头开展申报工作,相关集群发展促进组织负责编制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书(附件1),对申报书中涉及的具体指标要提供佐证材料。鼓励地理相邻、协作紧密、跨行政区的市整合资源、联合申报。

二、评定流程

(一)材料审核。各市工信部门对集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有关推荐意见,并正式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参加答辩环节的集群名单,并对申报材料中的定量指标部分进行量化赋分。

(二)现场答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行业领域专家对进入答辩环节的集群开展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答辩团队由集群所在市相关政府部门、集群促进组织、集群内重点企业等有关人员组成。专家组根据答辩情况,并结合申报材料进行综合打分。

(三)认定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各集群量化赋分和专家打分情况,并综合考虑有关集群的行业差异及在全国业内影响力,拟定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入围名单。入围名单经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先进制造业集群是产业分工深化和集聚发展的高级形式,《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鲁工信规〔2024〕240号),明确对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分档奖励,支持构建梯次培育体系。请各市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和特点,系统谋划组织,积极开展申报,切实将本地区有代表性的先进制造业集群遴选出来,加快产业集群化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市要切实担负起集群创建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办法》各项要求,严格把关集群申报的基本条件,系统梳理各项关键指标,确保真实、准确。要认真筛选确定集群促进组织,充分发挥其促进集群成员合作交流、服务产业良性发展的能力。

(三)明确时间要求。集群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把握好时间进度,务必于3月19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书、申报信息表(附件2)等集群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打包发邮箱)。


联系人:张文光、商西鹏,电话:0531-51782607

邮箱:ghyjsgzc_sjxw@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邮寄请发EMS)


附件:1.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书.docx

          2.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信息表.xls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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