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标题
    关于制订《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建议
  • 会议届次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 建议编号
    20251102
  • 承办单位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日期
    2025-07-14

关于制订《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5-07-14 18:00:27

赵伟代表:

您及其他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订〈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相关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高规格召开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数字经济领域地方立法。2023年7月,《山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列入《2023-2027年地方立法规划》。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为年内初次审议的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牵头起草单位。

一、前期工作情况

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成起草工作组,梳理汇总省内外相关法规、规划、政策,深入剖析我省拟通过立法解决的关键问题,在对《条例》的基本框架、相关原则、制度措施等内容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向33个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4月,起草组赴浙江、上海等先进省市以及济南、烟台等地调研;邀请数字技术、法律、经济等方面专家学者和业界代表进行座谈,进一步找准思路、凝聚共识。5月,修改形成会签稿,送27个省有关部门会签,征求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企业、行业协会、部分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并在网上公开征求了意见。《条例(草案)》完成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等程序,各方意见已经达成一致。2025年6月30日,经省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条例(草案)》。

目前,《条例(草案)》共设十章六十二条,包括总则、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创新、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服务数字化、数字经济安全、保障措施、附则等十个方面。

二、下步重点工作

计划7月底前将《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议初次审议,并按照审议意见修改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以数字产业化“十大工程”和产业数字化“八大行动”为主路径,统筹发展和安全,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壮大数字产业规模。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关键领域,进一步加快自主创新,突破更多高端通用芯片、大模型等“卡脖子”关键技术和产品,集中力量加强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建设,深入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夯实产业高质量发展根基。聚焦电子信息、高端软件等优势领域,依托济南、青岛等市产业基础,支持龙头企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引聚一批配套企业和生态伙伴,加力推动产业链延伸,形成生态集聚,引领做大全省数字产业规模。聚焦新能源电池、元宇宙、空天信息等新兴未来产业,坚持紧贴市场需求、强化源头培育,打造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加快提升创新产品供给能力,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塑强产业发展新增长引擎。

二是深化融合赋能应用。建强用好国家级中小企业数促中心,提升“聚能+赋能”水平,全年服务企业1万家以上。发挥卡奥斯、浪潮云洲等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带动作用,普及推广一批全链条解决方案,全面赋能行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水平诊断评估,积极对接产品、金融资源,形成需求摸底、培训导入、要素保障、转型落地的闭环服务模式,用好“工赋百景”揭榜挂帅试点政策,年内转型覆盖率达到94%以上。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治理。印发优化全省算力布局相关政策,推动规模算力中心向算力枢纽集聚。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全省一体化算力服务平台,推动各类算力资源统一纳管,加快构建全省算力资源“一张网”。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授权平台,分类分步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在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健康医疗、地理空间等领域,推出一批省级高质量数据集。深化跨层级数据共享,推动数据直达基层,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所需公共数据全面共享。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1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据产业推进处,0531-5178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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