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6- 01- 13 10: 48: 41 信息来源: 海洋装备产业处

一、起草背景

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是海洋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撑,产业基础良好,发展潜力较大。当前船舶与海工装备行业发展面临复杂多变的内外环境,制定《山东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稳增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既是巩固产业既有优势、有效应对市场波动风险的现实需要,也是破解发展瓶颈制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更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战略部署、稳定全省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

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制造强省有关部署,有效应对国内外市场变化,保持产业平稳健康增长,推动我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协会,进一步调度摸底全省从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链发展情况,赴重点地市深入调研。重点征求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等7个省有关部门和船舶与海工装备行业代表性企业意见,合理建议均已采纳。在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以及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程序后,经部门会签,形成了《山东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主要目标、工作举措、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主要目标:力争到2026年年底,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保持平稳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水平明显提升。新能源船舶、高端海工装备等新增长点快速发展,产业营收规模增速达到10%以上,培育5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新增10项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能源动力船舶建造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比重均保持60%以上,交付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国重器”。

工作举措:结合我省产业发展现状,提出4大主要任务14条具体举措,分别为(一)培育增长新引擎,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塑强海工装备产业新优势,加快丰富远洋船舶船型谱系,推动内河船舶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进一步提升核心配套水平,合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健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成果转化应用;(三)提升产业链韧性,保障供应链安全。提升融链固链水平,深化与央企协作联动,加快产业集群建设;(四)培优塑强骨干企业,激发行业增长活力。支持行业企业做强做优,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加快推动智改数转。

保障措施:用好标志性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通过“链长”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重大规划、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协调解决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船舶海工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清单,依法依规强化用海、用地、产能等要素向优质项目聚集,切实夯实项目建设的支撑保障基础。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发挥“金融链主”作用,加大对船舶海工装备企业在保函、供应链融资、阶段性大额资金需求等方面的授信融资支持力度。通过泰山产业领军人才蓝色人才专项,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高水平人才团队,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发挥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作用,强化行业运行风险预警,为产业链企业提供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市场开拓、供需对接等专业化服务,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字体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 微博
打印
  • 打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