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2-23 10:34:34 信息来源: 绿色发展推进处
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门决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省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认定管理办法》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集、听取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9条,采纳4条,不予采纳5条,不予采纳的已同意见提出部门进行充分沟通、解释,并就文件内容达成一致。
二、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征求相关企业、行业协会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7条,采纳1条,不予采纳6条,不予采纳的已同意见提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解释,并就文件内容达成一致。
三、广泛征求社会意见。2026年1月19日至2月18日,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发布公告广泛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