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21 09:59:46 信息来源: 消费品产业处
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门决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省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单位)、各地市工信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和社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
1月30日,征求了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畜牧兽医局意见,反馈意见建议8条,经研究全部采纳。3月2日,将修订完善的《细则》征求各地市工信部门和8家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8条,经认真研究,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未采纳。
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4月21日—5月20日,在厅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未收到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