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6-03 09:13:47 信息来源: 绿色发展推进处
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门决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省工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集、听取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征求部门意见情况。2026年5月,征求省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共收到意见20条,部分采纳。
二、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情况。2026年5月,发函征求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意见,共收到意见14条,部分采纳。
三、广泛征求社会意见。2026年月5月1日至31日,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发布公告广泛征求意见,未收到社会面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