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机械工业数智制造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11 17:13:19 信息来源: 装备产业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单位:

为培育机械工业数智化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奖的作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12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41号)等有关要求,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主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机械工业数智制造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竞赛为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山东省机械工业协会和山东省国防机械电子工会委员会联合承办。竞赛成立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机械工业数智制造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山东省机械工业协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竞赛项目(工种)

竞赛项目共设置电子电气产品检验员、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模型制作工等4个赛项,各赛项均设职工(含教师)组和学生组,均为个人赛。

三、报名条件

(一)省内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企事业在职人员,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以及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职工(含教师)组报名时需提交所在单位盖章证明,学生组报名需提交学校盖章证明。每单位各赛项各组别报名人数限制见各赛项通知。

(三)学生组报名可另设1名指导教师。

(四)已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等人员,原则上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四、赛事安排

竞赛时间:2026年9月—11月。

具体竞赛方案、竞赛地点、日程安排、报名方式等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可参见山东省机械工业协会官网。

五、奖项设置

(一)各赛道按照不超过决赛参赛人(队)数的10%、15%、25%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各赛项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决赛参赛人(队)数的1/2。名次按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排序,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各赛项(工种)中获得决赛职工组第一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

(三)对精心备赛、表现突出的参赛单位、技术支持单位以及贡献突出的承办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各职业(工种)决赛前6名且竞赛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获奖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他决赛获奖且竞赛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各职业(工种)决赛前6名且竞赛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获奖学生选手,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同一竞赛周期(含同一竞赛的不同阶段连续性选拔赛),只能晋升一次职业技能等级。获奖选手已有同一职业高等级证书的不再核发低等级证书,已有同职业同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核发。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省内企业职工、院校教师、学生参赛。

(二)竞赛为公益性赛事,全程不收取参赛费用,各参赛队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请各参赛单位、参赛选手严格遵守竞赛期间安保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赛事活动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育梁  0531-82593078  13515489925

比赛官网:https://www.sdjxkjw.org.cn/

比赛邮箱:sdjxkx@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80号山东省机械工业协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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